微软和雅虎达成长达十年的互联网搜索业务合作协议

原创|其它|编辑:郝浩|2009-07-30 10:49:52.000|阅读 514 次

概述:美国微软公司和雅虎公司29日宣布达成互联网搜索业务合作协议。雅虎将在合作中负责在线广告销售,微软则将获得其觊觎已久的互联网用户搜索数据。如果双方最终实现合作,微软将成为仅次于谷歌公司的第二大互联网搜索巨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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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美国微软公司和雅虎公司29日宣布达成互联网搜索业务合作协议。雅虎将在合作中负责在线广告销售,微软则将获得其觊觎已久的互联网用户搜索数据。如果双方最终实现合作,微软将成为仅次于谷歌公司的第二大互联网搜索巨头。

  微软与雅虎当天宣布了这项有效期10年的合作协议。根据协议内容,雅虎与微软将分享在双方网站上搜索广告产生的收入,而非先前所言微软需事先向雅虎支付费用。雅虎将在合作前5年内保留雅虎网站全部搜索广告销售收入的88%,同时有权销售微软部分网站的搜索广告。

  雅虎在声明中预计,这项协议将为雅虎带来每年5亿美元经营利润,确保每年节省2亿美元技术研发支出。雅虎首席执行官卡萝尔·巴茨在声明中说:“这项协议为雅虎、我们的用户和整个行业带来许多价值……为互联网创新和发展新纪元奠定基础。”

  作为回报,雅虎搜索将改用微软公司今年6月推出的搜索引擎“必应”(Bing)。美国媒体先前报道,“必应驱动”字样届时可能会出现在雅虎网站的页面上;雅虎和微软都将采用微软的广告技术,在搜索结果旁边投放广告。

  “搜索引擎园地”网站编辑沙利文说,这意味雅虎首席执行官巴茨“基本上放弃了搜索业务”。

  对比雅虎坐拥滚滚财源,微软将获得更具长期价值的财富,即互联网用户在线搜索和消费数据。微软可借助这些数据提升自动排列搜索结果及相关广告的能力。“如果微软掌控广告技术,那么谁在销售广告无关紧要。”沙利文说,“最终,微软将掌握整个牌局。”

  雅虎和微软最终实现合作尚须得到美国反垄断机构批准。美国《商业周刊》认为,雅虎和微软在互联网搜索领域所占市场份额都远远低于谷歌,所以反垄断机构可能为这两家企业结盟放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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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转载自:腾讯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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